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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考需要经过目测并由用人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岗位,请考生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经过用人单位出具允许报名的证明后,考生方可登录网上填报该岗位。

(6)报名过程中,若遇到报名系统操作不成功等技术问题请咨询:0718-8235687。有关报考资格严格以公告为准,其他问题请咨询岗位计划表中的相应联系人。

(7)考生报名注册时自行设定查询密码。此密码是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下载报名表等事项的关键信息,请注意保存。忘记密码时,请通过电子邮箱找回。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0月16日8:30至10月20日18:30)。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工作人员将同步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请考生自行关注报名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按所报考岗位电话咨询州人社局或县市人社局,联系电话见后。

3、打印报名表(时间:2017年10月16日8:30至11月30日18:30)。报名成功后,请考生及时打印报名表备用。

(二)组织测试。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县市人社局和州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制定测试方案,并发布测试公告。其中,招聘条件为高级职称和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可以不组织测试,直接进行考核;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以及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

原则上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达到3:1。如果报名人数不足3:1,经用人单位申请,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可以开考,但拟聘人员测试的综合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60分以上。

测试公告在各县市人社局和州直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请考生关注公告或者直接与县市人社局、州直各招聘单位联系,获知参加测试的具体事宜。

各县市人社局和州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测试前对参加测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应当予以配合。其中,测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仅对笔试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如另外增加体检项目,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否则视同自动放弃体检。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招聘程序暂停;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招聘程序继续。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受检人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岗位,依次递补测试成绩有效的考生进行体检。

(四)考核。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核,进一步审查核实报考资格,对考核对象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党委(党组)对考生测试、体检、考核等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研究决定结果报同级人社部门。

(五)聘用资格备案。人社部门对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呈报的拟聘对象进行全面审查,并将拟聘对象资格、测试成绩及体检考核情况在本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由此出现缺额的岗位,依次递补测试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合格后再予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核准其聘用资格并予备案。

四、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报考岗位年龄限制。各岗位所设年龄统一按自然年的1月1日起计算,比如“35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唯一标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类别的,请参照《湖北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类别确定报考岗位,未纳入参考目录的专业,按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类别。专业参考目录下载地址:http://www.eszrsj.gov.cn/2017/0213/378122.shtml

3.岗位计划表中,“一本”即“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包含提前批一本),“二本”即“按第二批本科线录取”(包含提前批二本)。

4."专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某项专业工作满2周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17年10月20日止,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作为报考岗位专业工作经历。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专业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文本格式见附件2)。

5.报名所需学历、资格证明材料须于2017年10月20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10月2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6.限定户籍地的,以考生身份证或户口簿记载为准。

7.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网上初审、现场复审、考核、聘用以及测试体检等需要验明身份的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导致被取消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参考。凡涉及违纪违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8.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9.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联系畅通,并关注本网站、县市人社局网站和招聘部门及单位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以免错失机会。

五、聘用及待遇。本次公开考试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一律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实行岗位管理和人事代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

恩施州人社局:0718-8222869

网络支持电话:0718-8235687

恩施市人社局:0718-8417978

利川市人社局:0718-7285806

建始县人社局:0718-3223557

巴东县人社局:0718-4333315

宣恩县人社局:0718-5822005

咸丰县人社局:0718-6831101

来凤县人社局:0718-6287831

鹤峰县人社局:0718-5289886

原标题:恩施州2017年第二次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恩施州第二次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

工作经历证明(专项文本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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