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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猇亭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中小学教师6名,其中中小学语文2人,中小学数学2人,中小学体育1人, 中小学音乐1人。
2.幼儿园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身心健康。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
详见《猇亭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至6月24日(8:30—11:30,14:30—17:00)。报名日期截至2016年6月24日17时整,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猇亭区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80号)。
2.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明》)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同时,需提供《2016年猇亭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两份、一寸彩色同底免冠登记照片3 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含2016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符合政策加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 惠申请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后,于报名时提供,未提供或无效证明不予政策加分。每人限报1个岗位,缴纳考试费100元。对提供虚假证件 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6月27日在猇亭人力资源网及猇亭区教育网公示。各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1:3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6月28日下午在猇亭区人力资源市场大厅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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