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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县编制委员会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个岗位11名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及保育员。现公告如下:

一、教师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教师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4、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保育工作)。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教师招聘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6日至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秋潭路人社局一楼大厅,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5336021,县教育局:0717-5331361)。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报名登记表》一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3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在县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于88日下午5:00前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若招聘岗位报考比例达不到13的,可放宽招聘岗位报考比例到12,若仍达不到招聘岗位报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值均为100分。在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则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若还是并列,则以笔试成绩确定。“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人员报考相应岗位时,应填写《长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前一天提交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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