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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当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当阳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教师招聘岗位及人数

音乐教师5人(含市特殊教育学校1人)、体育教育教师3人、计算机科学技术教师2人。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服从安排,聘用后,在当阳市自愿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教师资格(其中,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三年聘期内未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

6、本市在职在编教师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含今年我市农村义务学校拟录用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0日—7月25日。

2、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招聘公告》中下载并填写《当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报名表》,发送到指定邮箱:634029305@qq.com。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

3、现场资格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经初审合格的人员于2014年7月2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登记照,到当阳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属201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获得相应学历证明,聘用通知下达报到时应提供正式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现场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发放笔试准考证。

每个岗位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可适当放宽到2:1的比例。

根据鄂人[2006]16号文件精神,截止2014年7月底,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省内资教生、特岗生,享受“三支一扶”加分优惠政策(笔试考试卷面成绩加5分)。现场资格确认时,期满人员应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办盖章的“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加分。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并且服务期满,现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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