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一、范围、对象及性质

认定有效期是3年,16年认定马上就要开始了。已经认定准备去公立学校就职的学员们也不用担心哦,欣瑞教育有为你们考虑到编制备考的问题,我们有面授网校两种授课方式不管您有时间学习的在校生或者没有很多时间学习的社会人员都可以在欣瑞选择到适合自己的上课方式。还可以通过手机下载APP大量题库在手,让你考试胸有成竹。

2016年定期注册对象为:

(1)2014年定期注册未通过审核的本县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教研机构在编在岗教师和依法举办的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

(2)2015年及以前参加工作未参加首次定期注册的新聘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教研机构在编在岗教师和依法举办的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

注:2014年定期注册合格人员不需要参加本次注册。

二、注册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申请首次定期注册,具备下列条件的,注册合格

1、师德考核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省教育厅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师德考核中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对于2013年9月前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小学教师,其教师资格可以与任教岗位不一致,但必须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

3、聘用为公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或与依法举办的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签订有劳动合同。

4、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参加新进教师培训达到120学时(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任教两年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120学时 (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任教三年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160学时(集中培训不少于80学时);任教四年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200学时(集中培 训不少于100学时);任教五年及五年以上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240学时(集中培训不少于120学时)。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除达到上 述条件外,任教满两年不到四年的,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时间累计必须达到两个月;任教四年及以上的,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时间累计必须达到四 个月。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教师需出具到企业考察、调研和学习的证明。

5、任教两年及以上人员每年年度考核须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二)申请定期注册,具备以下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师德考核中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3、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3、一个注册周期内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暂缓注册人员的改正条件。暂缓注册人员经改正,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1、对于上述“应暂缓注册”第1条规定的情形,应继续修完尚未完成的培训学时,但应在尚未完成的培训学时基础上增加30个学时的集中培训。

2、对于上述“应暂缓注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在达到规定学时基础上,增加60个学时的集中培训。其中,师德培训不少于16学时。

3、上述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承担培训任务的高等学校由省教育厅另行确定。

4、暂缓注册人员的改正时限。暂缓人员改正时限为五年。暂缓注册人员必须在五年内达到定期注册的标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4、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