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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 [2013]9号)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49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幼儿园、小学、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2.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网上审查。考生必须本人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注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禁止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资格的现场审核工作将在面试报名环节进行。

3. 笔试报名时间:1月13日至16日16:00;

4. 网上审查截止时间:1月16日16:00;

5.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17日16:00;

6. 考试日期:3月11日,(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省各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本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北省。

3.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含湖北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具备举办学前教育资质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名单见附件3)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报考。

(三)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1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步骤

1.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及审查。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首先要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宜。

第三步:网上审查。考生网上报名后,应在24小时后再次登陆,查看报名信息是否已经通过网上审查。如果审查已经通过,考生应及时网上缴费;如果审查未通过,考生应按照标注的原因,对有关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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